你知道吗?每年6月是我国全民禁毒宣传月,6月26日是“国际禁毒日”。在第35个“国际禁毒日”到来之际,一起来学习一下毒品知识吧!
近年来,许多新型毒品的“魔爪”偷偷伸向青少年群体,比如日常生活中这些常见的零食、饮料,可能都是新型毒品的伪装:
“可乐”
伪装成“可乐”的新型毒品是一种由冰毒、摇头丸、氯胺酮等毒品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。其外包装跟普通可乐很像,喝完会产生幻觉,全身高热发狂。它比冰毒的危害更大,而且因吸食方法不同,对人体危害也更大。

“糖片”
伪装成“糖片”的新型毒品有着色彩鲜艳、包装花哨的外表,但其真实身份却是摇头丸。

“跳跳糖”
伪装成“跳跳糖”的新型毒品遇水即溶、即冲即饮,口味与各种饮品混合后都不会发生变化,甚至香味都相似,且后劲很强,喝一次大脑连续两天都会处在兴奋当中。

“巧克力”
伪装成“巧克力”的新型毒品可不是普通的巧克力,而是犯罪分子用大麻熬成的油掺制成的巧克力。其包装粗糙简陋,而且没有标明任何品牌。

这种新型毒品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,吸食大麻过量会损伤身体,引起手脚颤抖、心跳加快、头脑昏沉、反应迟钝、短期失忆等不良反应。如果长期吸食,后果更加严重!
“饼干”
一些犯罪分子将毒品混在烘焙原料中,制成了可爱的曲奇饼干模样,以躲避公安机关的盘查,方便运输、售卖,让人防不胜防。
青少年吸毒会受到怎样的处罚?
- 成年人吸毒,适用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: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- 已满十四周岁、不满十八周岁吸毒的,在上述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- 不满十四周岁吸毒的,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
青少年吸毒还会影响未来职业发展:
- 警校招生规定,有过吸毒史的为政审不合格;征兵政审规定,曾被刑事处罚、行政拘留的不得征集服现役;学校不得聘用因吸毒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。
- 如果因涉毒受到刑罚,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,将会在更多职业从事上受到禁止或限制,包括法官、检察官、公务员、律师、司法鉴定、公证员、外交人员等等。
- 涉毒违法甚至犯罪的人员在其余许多社会应聘中,跟同等条件但无前科的求职者相比,也会处于劣势。
青少年如何防范新型毒品?
1、认真学习禁毒知识,懂得什么是毒品,认清毒品危害,学会防范和拒绝毒品。
2、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、饮品、香烟等,长期离开视线的饮品、食物最好不要再食用。即使是认识的人也要保持几分警惕,要记住,熟人也有很大的作案几率。
3、娱乐、狂欢、宣泄要有节制,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。
4、千万不可以身试毒,不要盲目追求刺激、与他人攀比,不要把吸毒与享受划等号。
5、尽量少进入KTV、酒吧、迪厅等治安复杂的场所。
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,作为年轻人,一定要加强识毒、拒毒的能力,为自己的人生打好基础;作为家长,更要对孩子的成长多加关注,为自己的孩子营造,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。